原创 印尼投资秘书处 印尼投资 2024-01-23 10:30 发表于福建
根据印尼2021年第39号清真法执行条例规定,自2024年10月起,印尼针对食品、饮料、肉制品及其相关屠宰服务等将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所有流入印尼境内的这类产品必须通过清真认证。
在上一期“清真认证”专栏中,已经介绍了在印尼清真认证实施方面,被列为禁止食用和加工使用的4类食物。(请点击文末链接阅读)
即动物尸体、流淌的血液、猪及其所有衍生品、有獠牙的动物和野兽类;这些食物被禁止的原因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当地信仰、文化传统和健康考虑等。
除了这些食物禁忌之外,对于饮料类产品的清真认证,印尼2023年第20号BPJPH决令也规定了一系列要求。这些要求针对饮料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使得产品必须符合印尼清真认证标准。
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禁止使用任何非清真原料,如非清真动物性来源添加剂、转基因等。此外,饮料的生产过程也必须符合印尼清真认证的标准,如清洁卫生和生产设备消毒等方面。
印尼清真认证相关条例中,饮料类在PPH(清真产品生产流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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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含有酒精的饮料:指包含酒精并在规定中被禁止的所有能使人麻醉的饮料;
2、饮料工艺中,植物性来源添加剂被认为是清真的;
3、被归类为酒精的含酒精饮料,无论其酒精含量多少,都被认为是禁止的;
4、非直接添加酒精的工业生产中,若酒精作为间接反应后产物,是允许使用的,只要在医学上没有危害;并且最终产品中的乙醇(C2H5OH)含量低于0.5%;
5、从其他来源如木薯、玉米或糖蜜发酵产生的乙醇可以使用,前提是在医学上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含量低且不会使人醉酒;
6、不能使用经过物理分离后,从酒精饮料工业产生的液体副产品;因为这些副产品可能包含酒精或其他有害物质;
7、允许含有低于0.5%酒精/乙醇的发酵饮料,如果在医学上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8、使用酒精/乙醇的奶制发酵饮品,只要在制作过程中没有使用禁止的成分,并在医学上不会造成危害且含量低于0.5%,可以用于加工生产;
9、饮料中添加的微生物培养基、添加剂或辅助材料不得来自猪或其衍生物;因为猪被视为不洁净的动物,因此其所有衍生物/生物工程产物也被视为不洁净;
10、饮料生产工艺中所添加的微生物基本上是清真的,只要不是有害的,也不与不洁净物接触;前提是饮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或菌种是清真的,只要它们不会对饮用者的健康产生负面影。
上述介绍仅针对常规的饮料类清真认证方面的注意事项,企业在做认证和生产饮料类产品时,可以避开这类材料。
同时,生产企业给产品申请清真认证时,必须拥有关于非强制性清真认证材料或者不作为清真认证原料的生产过程、产品成分、CoA(分析证书)和其他支持性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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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清真认证|禁止食用和加工使用的4类食物》
以上为本期清真认证饮料类禁忌的部分内容,供企业在清真认证方面做参考,不完全作为认证依据。
具体情况根据产品成分、生产过程、加工地点及设备等综合评估而定;更多更详细的印尼清真认证相关事宜,参考我们“清真认证”系列往期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