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致中老师 德鲁克管理研习社 2024-02-02 23:48 广东
很多时候,我们会觉得顾客的判断与行动难以理解,认为 “从总成本来看,很明显是我们公司比较有利,顾客为何反而购买其他公司比较昂贵的商品呢?”
但这充其量只是销售端的逻辑、销售端的合理性而已。顾客有他们自己的理性判断标准,而且搞不好不是经济理性,而是情感理性。
无论如何,只要购买与否的决定权还在顾客手中,就必须迎合他们的判断标准,他们才会购买。因此,必须符合顾客的合理性才行。
决定一家公司经营什么事业,并非公司的章程或是广告口号,也不是老板的热切想法。而取决于认同商品价值、购买商品的顾客之存在,也就是取决于需求。
是顾客决定了要从你们公司“买什么”、“出多少价钱买”、“如何买”,以及“买多少”,进而决定你公司的商业模式(事业架构)。
若不遵循顾客的意向,没有人向你们公司买东西。不久公司就会亏损、被迫破产。
顾客的存在就是这样支撑着公司的根基、支撑着你的就业。
德鲁克式管理的本质,在于“企业的目的在于创造顾客”这种理念。
为了创造顾客(提高销售),必须知道顾客想要什么、知道顾客愿意支付的价格、知道顾客希望购买的方式,并且做好准备。
与这些企业活动相关的,就是营销。
德鲁克在他的著作中一再强调,“企业内部只有成本(努力)可言。”唯有顾客认同你的努力,才会产生利润。
这个事实,正是我们需要“营销思维”的原因。
如果有人问你,“什么是营销?”你该如回答呢?
“是市场调查。”
“是促销活动吧?”
“应该就是发传单吧?”
不对不对,以上全都是大错特错的误解。与其说是误解,不如说,“它们全部都是营销的极小一部分”会更为正确。
德鲁克所定义的营销,是“所有以顾客为出发点的工作”。这是一种比市场调查或促销活动的范围大得多的思维。换言之,它可以看成是一种用于“因应顾客需求”或是“创造顾客新需求”的“思维方式”。
德鲁克认为“企业的目的在于创造顾客”。因此,理解顾客与创造顾客的时候,不可或缺的营销,就成为管理的核心工作。
营销事实上是一种“思想方式”,但许多营销相关书籍,为了让读者易于理解,一定都会介绍一些具体实例。
因此,读过实例的人,不知不觉都忘了目的(营销思维),在记忆中只有方法 (营销技巧)留存了下来,成为大家心中根深蒂固、自成一格的片段性知识。
所有的工作,都是以“能对他人有贡献”为目的。要提高贡献度,靠的不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是要满足顾客(贡献的对象有时候是购买我们商品的消费者,有时候是主管,有时候是合作企业,有时候是银行,有时候是……)企盼之事(需求)。
为了对对象有所贡献,就必须知道对方期盼什么,再因应他的期待,或是完成超出其期待的工作。营销就是从了解对方的需求开始。
不过,不光是这样而已。就算顾客自己没有感觉,有时候还是必须创造并提供能够让顾客“更加方便”、“更有益处”的东西。
还有,市场之中一定会有竞争对手存在。如果无法因应他们的存在,一切努力都会付诸流水。
因此,一切工作都需要营销思维。
德鲁克是一位连位居营销界顶点的西奥多·莱维特(Theodore Levitt)或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都认同的“营销宗师”,也是“始袓”。要学营销,就非向德鲁克学不可。
此外,从个人层面来看,无论何种职位、部门、工作,都需要“从使用你工作成果的那些人的角度去思考,并逐步组织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式的营销思维”。
只要以顾客为出发点,就能够跳脱既有的、从方便自己公司或方便自己的角度出发的思考框架,也能够激发创新、安然度过现今严酷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