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根据国内最新要求,我馆对南非赴华人员(包括直航中断期间经第三国中转人员)有关“双检测”、自我隔离和闭环管理等具体安排进行了更新调整。请所有拟赴华人员认真逐项阅读本通知各项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将有可能影响行程安排、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通知系对下阶段外防输入措施的调整,南非赴华航班何时恢复仍待国航另行通知。
一、搭乘直飞航班赴华人员
(一)自我隔离观察
1、所有乘机人员须在自南非出发航班起飞前第14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14天为9月1日)严格进行居家、居室隔离及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1)。
2、境外中资企业(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项目人员回国,均须自南非出发航班起飞前第21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22日,登机前第21天为9月1日)严格进行居家、居室隔离及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并由所在企业出具书面证明。
注:1、境外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居家隔离及集中闭环管理共计21天。2、对临时来南出差人员、登陆船员,按照14天要求执行。
(二)首次“双检测”
目前,Pathcare、Ampath、Lancet为我使领馆认可的三家检测机构。为确保乘客登机前完成交叉“双检测”,请所有乘机人员须于登机前第7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7天为9月8日),在我驻南使领馆指定的两家检测机构Ampath、Lancet中(因第二次“双检测”由Pathcare统一提供上门服务),任选一家做“双检测”,采样时须由本人持护照资料页拍摄采样照片(要求面部及护照资料页均清晰可辨认)。
注:已接种疫苗人员、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及有密切接触史、行前有疑似症状人员,请先参照本通知第四、五、六项要求做好相应检测、准备等。
(三)集中闭环管理
首次“双检测”阴性人员,须持纸质检测证明于登机前第4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4天为9月11日)入住位于约翰内斯堡市的Peermont Metcourt Hotel, Emperors Palace接受闭环管理,直至飞机起飞当日。集中闭环管理时间共5天4晚。
为避免聚集性感染,酒店入住手续分期分批办理。具体入住手续、费用以及涉酒店相关防疫、安全事宜等,请向闭环管理服务提供商中保华安(南非)安保集团咨询(联系方式附后)。
(四)第二次“双检测”
完成闭环管理后,所有乘机人员须于登机前24小时在隔离酒店做第二次“双检测”(由闭环管理服务提供商和检测机构Pathcare统一组织安排),检测阴性人员将统一安排前往机场乘机。
二、自南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
(一)为便于确有需要的中国公民回国,我驻南使领馆将在直飞航班中断期间,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中南直飞航班恢复后,中国驻南使领馆将不再审批从南非中转第三国赴华乘客的健康码申请,请密切关注使领馆和国航有关通知。
(二)相关人员须在自南非(或斯威士兰)出发航班起飞前第14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14天为9月1日)严格进行居家、居室隔离及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境外中资企业(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项目人员回国,均须自南非出发航班起飞前第21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22日,登机前第21天为9月1日)严格进行居家、居室隔离及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并由所在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对临时来南出差人员、登陆船员,按照14天要求执行。
(三)相关人员须在登机前第7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7天为9月8日)和登机前48小时分别在我驻南使领馆指定的三家检测机构Pathcare、Ampath、Lancet中,任选两家做交叉“双检测”。现阶段无需进行集中闭环管理。
(四)相关人员须遵守中转地政府、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相关要求,请务必在出发前了解有关中转地的转机签证、隔离、检测及健康码审批规定,并向拟搭乘航班的执飞航司充分了解登机要求,以免影响行程。
注:已接种疫苗人员、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及有密切接触史、行前有疑似症状人员,请先参照本通知第四、五、六项要求做好相应检测、准备等。
三、来南中转搭乘直航赴华人员
有关人员须在始发地乘机来南前,获得由当地中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同时,须入境南非并执行上述两次“双检测”和集中闭环隔离要求。
四、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须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再赴华。如9月1日完成最后一剂疫苗接种,最早可选择9月15日起飞的航班赴华。
(二)确诊新冠肺炎康复后又接种疫苗的,在完成接种14天后,按照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无论何种疫苗,应接种两剂、只接种一剂的,或应接种三剂、只接种二剂的,按未接种疫苗进行检测。
(四)已接种疫苗人员在符合上述要求后,可根据搭乘航班种类(直航或中转)按照前述第一、二大项要求执行。申请健康码或健康声明书时,须上传疫苗接种凭证和填妥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2)。
五、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
(一)曾确诊、已治愈(或自愈)人员和曾检测阳性人员, 须在康复3个月后,将当地医院出具的、可证明当事人已痊愈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孕妇可不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至驻南使领馆进行预审(后附使领馆邮箱)。注: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诊断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登机前3个月并晚于确诊或检测阳性日期;两次核酸检测应在提交预审前3日内进行(如提交预审日期为9月4日,9月1日≤两次核酸检测日期≤9月4日),并且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二)驻南使领馆预审通过后,相关人员须进行14天自我隔离观察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三)如隔离监测情况正常,可根据搭乘航班种类(直航或中转)按照前述第一、二大项要求执行。
六、有密切接触史、行前有疑似症状人员
(一)拟赴华人员有与确诊患者、疑似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或曾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的,须进行14天自我隔离观察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隔观期间,第1、4、7天须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观结束后,将《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三次核酸检测报告提交至驻南使领馆(邮箱)进行预审。
(二)驻南使领馆预审通过后,可根据搭乘航班种类(直航或中转)按照前述第一、二大项要求执行。
七、健康码(健康声明书)申请要求
(一)搭乘中南直航赴华人员,须在获得首次“双检测”阴性报告后,提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并在获得第二次“双检测”阴性报告后尽快(最迟不得晚于登机当日上午9点)将两次检测报告(共4份)、护照、行程单、采样照片、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所在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如有)、疫苗接种证明(如有)、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如有)、始发国绿码截图(仅来南中转乘机人员提供)等,按照在南首次“双检测”采样地所属领区分别提交至驻德班、开普敦、约堡总领馆或使馆审核。
(二)在南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须于登机前(每日上午8点至下午4点)按要求将两次检测报告(共4份)、护照、行程单、采样照片、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所在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如有)、疫苗接种证明(如有)、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如有)、始发国绿码截图(仅来南中转乘机人员提供)等,按照在南采样地所属领区分别提交至驻德班、开普敦、约堡总领馆或使馆审核。请注意:晚于航班起飞前6小时提交的申请驻南使领馆将不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