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语(Afrikaans),字面意思为“非洲语”或“非洲的”,但发展是基于欧洲语言而来,为南非境内的白人种族阿非利卡人的主要语言。也有人将其中文名译为南非荷兰语、阿非利卡语、阿非利堪斯语或斐语、布尔语。由于使用南非语的欧洲移民在过去被称之为布尔人(“布尔”在荷兰语中为农民的意思),因此历史上也有人将南非语称之为布尔语。
南非语是使用于南非及纳米比亚的一种语言,在语言分类上是属于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目前南非语是《南非宪法》所规定的11种官方语言之一,同时也是《纳米比亚宪法》所承认的一种国语,但非官方语言。
南非语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及其在当今南非社会的地位都备受争议。《大英百科全书》在介绍该语言时就这样陈述:“很少有语言能够‘像南非语一样’产生这么多的争议”。
南非语原本是一种在南非所使用的荷兰语方言,基本上是在1652年到1705年之间、由信仰基督新教的欧洲移民以及被荷兰东印度公司带到南非的契约工人与奴隶所共同发展出来的。这些欧洲移民大多数都是荷兰移民,也有不少德国及法国移民。此外,也还有一些来自苏格兰与其他欧洲国家的移民。至于这些契约工人与奴隶,除了来自马来半岛的马来人以外,还有属于非洲原住民的科伊科伊人及布须曼人。
根据2005年民族语:全世界的语言的资料,在南非有620万的南非语使用人口,包括100万同时使用南非语及英语的双语人口。这个数目大概是占南非全部人口的15%,次于祖鲁语(占全部人口的22.9%)以及科萨语(占全部人口的17.9%),是南非的第三大语言。除此以外,在南非还有400万人是以南非语当作第二语言的。至于南非以外的地方,纳米比亚有13万人使用南非语、博茨瓦纳有2万,至于马拉维及赞比亚亦有一些南非语的使用人口。
南非语在历史上曾经有过种种不同的名称,包括开普荷兰语(Cape Dutch)、非洲荷兰语(African Dutch)等。